乎情理吗?也许!
但贺新更愿意用自己的感受去理解。
晴朗的天空映衬下,一辆红色的长途客车行驶在云南那充溢着热带绿色气息的山间公路上,刘思蒙因为车内人满,坐在车顶,当他发现车后有没赶上车的姑娘在追着车狂跑的时候,先是喊司机停车,见不起效灵机一动把车顶上的行李往下扔,于是便有了他和叶星雨的邂逅。
一开始他只是想帮帮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但当刘思蒙的眼盯着叶星雨看的时候,贺新确信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为什么?很简单,因为叶星雨长得漂亮。
剧本中描写的叶星雨扎了两条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白色上衣蓝色长裤,黑色布鞋,很端庄秀气,而那种娇小单薄的身材又使人顿生怜惜疼爱之意。更重要的是她脸上时常挂着内敛羞涩又不闭呆的微笑,这种美不单单在于外表,还会由表及里。
相信这样一个女孩子,是个男孩子都会喜欢的。
但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需要多长时间?三年?三个月?三天?还是三秒呢?
剧本里有刘思蒙跟叶星雨表白时说的一句台词:“我喜欢上你了,从那天你拿行李跑过来的时候起。”
喜欢不等于爱。
刘思蒙把叶星雨接到车顶上同行时,剥香蕉给她吃,并主动搭话要认识她,刘思蒙的有所行动而非冷落不理,这应该是一个男孩子对一个初次见面的漂亮女孩,表现出的兴趣。
因为当一个人无法对另一个人做到他的概念中的足够了解的话,他无法说服自己爱上了另一个人。
通俗的讲,就是压根不存在什么一见钟情。
套用一句后世流行的话,就是所谓一见钟情,所谓喜欢,其实就是馋人家的身体。
就好像贺新当初为什么疯狂的迷恋自己的女朋友,还不是因为从上辈子开始他就迷恋万人迷的身体。
他用自己的感受来理解刘思蒙这个人物,那么刘思蒙真正爱上叶星雨的那一刻,恐怕应该就是在叶星雨向他献身之时。
正如张爱玲说的那样,爱情或许就是从因道开始的吧!
……
“哎呦,贺先生,我差点没认出来,你回来啦!”
“哦,李阿姨,回来了!”
直到和爆火之后,程好住的酒店式公寓楼下的那位保洁阿姨才知道经常跟她买菜的那对年轻人居然是大明星。
也许是刘华强这个角色实在是太过深入人心,原本热情爽朗的保洁阿姨,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