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饶是杨元庆了解程咬金,但他还是猜不到程咬金此时的心思,拍长官的马屁固然是有那么一点儿,但并不是他请客的真正原因。
真正原因是为了给娘子一个交代,万一娘子知道自己得了罗士信五百两银子,追问起来,他就可以说,银子都用来请总管吃饭了,那样娘子非但不会骂他,还会赞他懂得人情世故。
所以程咬金今天才破天荒掏钱请客,他欠欠身,无比诚恳地说:“从仁寿四年认识总管,总管一直对我关照有加,这次抓住渊太祚得了赏银,我理当请总管吃饭,以报答总管昔日的恩情。”
杨元庆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自己以前对他那般照顾,给他钱都不知有多少,他花了五两银子请自己吃一顿饭,这就算报答了吗?
不过他也知道,想让程咬金掏钱请客,简直比杀他还要命,这恐怕是他平生第一次,已经很不错了。
杨元庆笑着点点头,“好!那我就领你的人情。”
这时,两个伙计端了酒菜上来,程咬金连忙抢着给杨元庆斟酒,他在外闯荡多年,这种人情世故要比裴青松这种书呆子不知强过多少倍。
虽然杨元庆笑着说不准他拍马屁,但程咬金却知道,没有谁不喜欢被别人奉承,尤其这种私下场合,是和总管搞好个人的天赐良机,他怎么能不抓住,他心中对裴青松的清高充满了鄙夷,这个书呆子!
这时,一个尖利的女人声音从三楼传来,语气里充满了愤怒,“要老娘说多少遍,你们两个懒鬼,三楼这几座的客人都走了快半个时辰,怎么还不来收拾?”
两个伙计无奈答应道:“来了,来了,哎呀!东主别生气,我们也在忙呢!”
两名伙计只得分一人上去收拾,杨元庆却微微一怔,这女人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
程咬金和裴青松的酒杯也同时放慢了,他们也觉得这女人声音有点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
这时,楼梯声响,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妇人从楼下下来,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细布长裙,袖子挽起,双手叉在腰上,身体有点发胖,腰粗得跟水桶一般,长着一对粗眉毛,嘴唇稍薄,颧骨高高耸起,给人一种尖利刻薄的形象,杨元庆看见了她,一下子愣住了。
妇人从三楼下来,一名伙计连忙向她施礼,“东主!”
妇人重重哼了一声,“还不快去收拾!”
她目光一转,正好看见了杨元庆,眼睛一下子瞪大了,旁边程咬金见她这副摸样,咧了咧嘴,痛苦地低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