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乞丐付账时,夜归辰肩上挎着个大包,左手提着破布裹着的肉块,还不忘腾出右手抱起一坛女儿红,能用的地方全用上了,绝不浪费。
“赔钱!”
醉仙楼门口,胖乞丐双手一摊,停在夜归辰身前怒目而视。
“死胖子怎能如此没有契约精神?”
夜归辰一脸正气,义正言辞地谴责道:“咱们不是早就说好,等小爷吃饱喝足后,陪你去闯刀山火海的么?”
胖乞丐把脑袋摇得如同拔浪鼓似的:“胖爷我改变主意了,真要带着你这扫把星出门,绝对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尊重和信任呢?”
夜归辰把破布和女儿红往前一推:“钱是没有的,现在只剩下这些了,其他的都在肚子里,暂时是没法还回去,如果你愿意等我找到茅厕……”
如果是半个时辰前,无论如何都别想把他赶走,毕竟客栈的事还没着落呢。
然而此际,夜归辰笃定自己身家不菲,只要把空间戒指内的宝贝取出来,天下大可去得。
是以,把剩肉剩酒给死胖子虽然肉疼,但做大事不能拘泥于小节,就当摆脱一桩因果吧。
“拿来,然后滚!”
胖乞丐把一堆肉给收下,至于女儿红则没要,分明是嫌弃被那混蛋喝过。
“好勒!”
夜归辰哈哈大笑:“山高水长,咱们后会有期啊!”
说着还朝死胖子挥了挥手,抱着酒坛扬长而去。
“胖爷发誓,此生绝不会再见你,否则就光棍一辈子!”
胖乞丐郁闷地收回目光,一道银芒闪过,把那包剩肉扔进戒指,旋即抬头朝三楼望了望,居然又蹑手蹑脚的走进了醉仙楼。
若不是还有正事要做,他岂能轻易放过那混小子!
……
片刻之后,夜归辰抱着酒坛来到一处无人角落。
他左右察看了半响,又放出神识把周围检查了一遍,确保无人偷窥,才小心翼翼翻出那枚“纪念戒指”。
缓缓压下心中的激动,他分出一缕神识,探测至戒指表面。
“嗯?很轻松嘛,并没有设防!”
霎时间,夜归辰就“看到”了一个方圆丈许的空间,其内还真藏有不少物品。
神识感应下,此间至少堆有百锭金子,银两更是数以千计之多,至于什么铜板啥的,反而一枚都不曾见到。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