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牙,大声道:“曹灵州,请你戴花。”
曹灵州笑着流了泪,抿了抿嘴之后捏着花轻轻的戴到了黑白相参杂的头发上,这个熟悉久违的动作让曹阿丑想起来甚多的事情,也想起了很多很多的人,爹娘,兄长,姊妹……
南宫桀看着门前佝偻着身子的男人挺直了脊柱,拍了拍心口发出轰隆隆的声音,满脸少年人的豪气道:
“我南宫桀不敢说别的,这条命可以陪你一次,至于为什么只是一次是因为死了就没有下一次了,你曹灵州是我南宫桀的朋友,几十年来唯一的朋友,所以有需要的话不需要客气,无论对方是谁,只要是你的敌人,生死而已,我不在乎。”
挺直了腰的曹灵州珍重的点了点头,“好。”
南宫桀摆了摆手,“那就走了啊,你若是有事的话记得找我,若是没事的话这可能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你再把我的绰号喊一遍给我听一下。”
“小姐。
“哈哈哈……”大笑着的南宫桀大步远去,口中又回敬道:“走狗。”
听着熟悉的称号,看着远去的故人,曹阿丑缓缓抱头蹲下了身,想着位数不多的古人,喃喃道:“永别了,南宫蛮子。”
月色下的小院子里,名叫曹灵州的绣花鬼痛哭不止,为了那些逐渐记不住长相的亲人们,为了这个越走越远的唯一一个会为了自己拼命的,从没拼死过,但是一定会为了自己拼死的知己。
越走越远的南宫桀想着曹灵州至少还写过一句:那时年少,锦衣倚斜桥,自己这辈子可不能被他跟比了下去,绞劲脑汁后也没想到什么可以拿出显摆一下的诗句,回头看了一眼后发现这偏远地方几乎没有灯火。
南宫桀突然想起这些年总是出现在各种各样的穷山恶水之中,为了避免惊动野兽,除了月光,根本就没有照过任何的灯烛,这世界很是奇妙啊,只要你有盏灯,那你便是个人,若是夜间只能借着月光,那你就是野人或者猴子。
灵感突然来袭,南宫桀喃喃道:江湖一知己,胜过十年灯。
“哈哈哈,提盏灯我南宫桀算不得野人,能写出这一句那我也不是蛮子,能有你曹灵州这样的知己,即便代价是过十年茹毛饮血的日子也值得啊!”
月色记录着所有的离别。
……
城内谁家公鸡早早的就开始打鸣了,文来客栈在偏远的地方,早上醒来的赵富金扭了扭脖子只觉得浑身不舒服,看了看外面蒙蒙亮的天,轻轻的雾气随着风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