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但是压根没人理他纷纷从他身边掠过。
不过也不需要了,因为他终于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这群高崖堡的战士连装满物资的九辆马车都不要了。
那是一条逐渐放大的黑线,还伴随着草叶被践踏、一阵狼嚎和利刃出鞘的声音。
是荒野强盗!
一支数量骇人无比的荒野强盗!
该死的!
该死的!
贝姆脸色瞬间惨白,这支队伍打眼一瞧起码有三千多名,来势汹汹,他不明白这里出现了这么一支联军,为什么风涌部落连半点风声都没有收到。
“敌袭!敌袭!”
他凄厉的吼叫着,刚刚结束战斗还没来得及放下武器的风涌部落战士又紧急的连忙抵御来敌,贝姆则连忙往身上涂抹着泥土,在没人注意到的时候钻进了一个格外茂盛的草窠。
一片夕阳笼罩的美好安宁下,喊杀声骤然爆发开来。
……
“问出来了吗?”
戈尔贡单手攥住一只满脸惊恐的地精,用它的身体仔细擦拭着巨剑的血迹。
这是它从书里学到的,人类武技高超的骑士,每当战斗结束都会用手帕擦拭自身的佩剑保养,它这么做,只是出于幼年时差点死于地精之手。
这群荒野人论个人勇力和身体强壮远远比不上它精锐的先锋军,仅仅只是武器精良一点,但是这点武器差距远远不足以弥补个体之间的实力差距。
加上突袭带来的优势,战斗瞬间沦为一边倒的形式,不到一顿饭的时间就宣告结束。
不过戈尔贡发现了另外一件让它兴奋不已的事,尘埃落定后打扫战利品时,却在一处空地发现了拉货的马车,打开后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柄柄“精良”的铁器。
戈尔贡稍微一想便明白了过来,这批武器是刚运送过来的,这个部落的人还没来及分发下去,这才被轻而易举的击败。
“大人,这批铁制武器确实是有人提供给他们的。”
“太好了。”将已经被吓晕的地精随手扔进了食人妖的嘴里,轻松将阔剑挽个剑花背在背上,彰显出了戈尔贡精湛的剑术:“对方是什么人?”
“是一名来自德贝的开拓领主,领地叫做高崖堡。”说着说着,豺狼人斥候忍不住笑了出来:“这群没见识的土鳖,把他们形容的非常厉害,就像是为神明而战的勇士。”
想到这里,斥候不禁挺了挺胸膛,它们虽然不是为神明而战,但却是实实在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