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懂点审时度势,马上高考了还是保重身体最紧要。
不只是他们面露惊恐,还有周边的围观群众,处于风暴中心的赵孟华和陈雯雯,以及刚冲没几步就被迫停下的苏晓樯。
所有人都用见了鬼的目光看着那个消瘦的少年,仿佛第一次认识他。
“说真的,这么做其实很没意思。”
在众人呆若木鸡的注视下,路明非甩了甩手上溅到的水,将额前凌乱的碎发撩到脑后,露出那张高中三年从未完全暴露过的清秀面容。
他的皮肤很好,完全没有痤疮和粉刺,身材比例也很匀称,只是以往习惯了含胸驼背耷拉肩膀,所以看起来像个猴子。
但此时的他昂首挺胸腰板笔直,新买的白衬衫沾了斑斑点点的湿痕,在电影幕布反射而来的灯光下,仿佛血一般的腥红。
文学社众人只是看着,就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迫感,好像面前站的不是人,而是一头从酣睡中苏醒的雄狮。
那双深邃的眸子散发淡淡凉意,扫视着被镇住的一干文学社成员,最后视线定格在那个脸色黑如锅底的罪魁祸首身上:
“我知道你们想看我的笑话,我无所谓,大不了揍你们一顿。
但你们不该瞒着小天女,把她当成我的替代品戏弄。”
路明非的声音很平静,不带厌恶与愤怒,只是再寻常不过的阐述事实应有的语气,甚至都没有多少说教意味。
“她那么好面子的一个人,给你们所有人都买了零食和饮料,可你们却没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告诉她这次聚会的真相。
怎么,惹漂亮女孩子哭很有意思,让你们很有成就感吗?
还是说,你让他们故意瞒着不说,就是为了讨好那个好孕来?”
赵孟华被他这直勾勾的鄙视眼神看的怒火中烧,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如此数落脸上也很是挂不住,想要上前和他掰扯掰扯,手却被陈雯雯死死拉着。
“不要去,他是疯的!”
文学社社长轻声说,望向路明非的眼神中闪烁着从未有过的恐惧。
之前路明非肯定就是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灭了自己堂弟的威风,甚至打了他一顿,所以才能抢走他的女朋友。
现在路明非还想故技重施,把她从赵孟华身边夺走,这绝对不行!
然而赵孟华威风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把路明非当路边野草,时不时就上去踩一脚,怎么可能忍受他在自己面前,尤其是当着女朋友的面大放厥词肆意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