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杜丘明的路数,要做“国家级高新企业整体解决方案”而且是把本来完全不合规、条件不满足的新企业,硬生生造假拉进这个圈子成本也是极为不菲的。
哪怕不考虑杜丘明自己的的利益,以及合伙人团队的分肥。
仅仅只算运作这些案子需要的基层律师和代理人的人力成本,那也起码是几百万往上:
合伙人可以按分红度日,事务所效益不好就没分红。但普通律师和代理人的工资奖金却是要每个月都发的,不可能因为大项目要一两年才结算,平时就不给人薪水。
所以,每个大项目的运作过程中,都是靠事务所里那些待分配的历史积攒红利,来吃老本撑过去的。
只不过往年这个红利滚红利每年形势好、业务发展快,所以大家都没觉得合伙人们承担了什么风险,普通律师也只会去网上嚷嚷“这些大所对个人发展有个屁的好处!无非是肥了合伙人!”
而到了真正重大经营决策失误或者变故的时候,情况就严峻了。
短短两三天,杜丘明每天应付客户堵漏,焦头烂额,似乎一下子老了十几岁。
可恨他都已经遭遇了这么多变故,成了业内的笑柄;也被京城本来排行第二第三的知识产权事务所给暗爽地围观了好几天(那两个所比杜丘明还笨,但傻人有傻福,所以都没来得及跟进冯见雄的策略),却依然不知道自己的仇人到底是刘渊明还是冯见雄、对方究竟怎么个心态。
至于马仔刘传栋,更是无端被杜丘明丢的玻璃烟灰缸砸破了额头,连眼眶都肿了,还敢怒不敢言。
似乎听杜丘明的意思,冯见雄之所以报复鼎革事务所,肯定是因为鼎革所收留了刘传栋这个曾经得罪过冯见雄的烂货,所以报复乌及屋了。
刘传栋憋屈得百口莫辩,心说自己都好几年没敢再去招惹冯见雄了,多大仇都该忘了吧!
第三天,“楼上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了,也让一切挣扎彻底被堵死。
最高院真的出了新的司法解释,正式修改了复审委改判的法律效力,算是低调地承认了自己当初旧解释存在的漏洞。
当然,为了掩饰曾经的低级失误,这次的解释里还多改了其他几个点,也都是试点这一年多来积攒下来的弊端,只不过这些点不痛不痒的、无法被专业人士利用和钻空子牟利。
有好几个问题被一起改掉,真正恶性的漏洞也就不显眼了。
既然第二只靴子也落地了,就要接受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