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断臂,还有一地失去主人的武器,以及抱着被污辱的爱人的无助男子在咆哮,就好像是受伤的野兽。
一旁的骷髅骑士静静地看着一切,刚才就是他杀入献祭现场,挽救了两人的小命。
“蚀之刻么?”杜兰和迪妮莎站在远处,也看到了渐渐平息的现场,整个空间都充满了腐蚀的气味,是硫磺味和腐臭味的集合,让人恶心。
“看来我们来到了《剑风传奇》的世界。”或者叫做《烙印战士》,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不正常人类,这些人类通过使用‘霸王之卵’换取非人的力量,成为使徒。有了力量他们就欺软怕硬,作威作福。
在这个世界生存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些非人的怪物是随时会出现吃人的。这是一个魔法世界,可偏偏正义的魔法少,邪恶的魔法多,普通人得不到什么庇护。
所以在这个世界做普通人真的是很难,格斯就是个普通人,也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当然他的出生和经历并不普通,普通只是说他的身体。他是在死人肚子里出生的,一直被佣兵团抚养,十二岁就被养父出卖给了一个恋铜癖,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幸福童年可言,年纪轻轻他就学会了杀人和战斗,之后在雇佣兵界闯出了名号。后来加入了鹰之团,终于遇到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战友,度过了三年快乐时光,也遇到了自己一生所爱卡思嘉,于是准备金盆洗手。
不顾鹰之团团长的挽留,格斯离开了。但没过多久他就听说团长被暴君抓了,关在监狱里严刑毒打,于是他带着团员们把团长救了出来。
意气风发的团长被救出来之后换了一个人似得,因为被关押的这段时间,他接受了残酷的虐待,受到了这个时代所有的刑法,不但是身体上残缺,精神上更是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骄傲的宛如鹰的男人,现在就是落汤鸡,羽翼都被剪掉,只剩下丑陋。
于是逃跑的路上,团长发动了献祭,发动了蚀之刻,献祭了自己的军团只为换取力量。鹰之团成为了历史,格斯断了手臂,爱人失去了清白。
这个狗屎的世界却还在运转。
在这个世界,恃强凌弱是常态,格斯这样受到各种不公待遇,依旧不同流合污的人简直就和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一样夺目,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拥有力量,却谨慎地使用,不去满足自己的私欲,真的是太不容易了。可惜这个世界对克制的人总是不友好,越是克制越被当成软弱。所以格斯本来都已经金盆洗手,远离杀戮,最后却被朋友背后插刀,不得不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