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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零五十二章 愤怒(2 / 4)

民之后,就没有了战斗的理由。

并不是素质不够,也不是战斗力不够,相反能以战功成为公民的蛮子,绝对是公民士卒之中佼佼者,同样能以蛮子的身份成为骑士,也是骑士之中的佼佼者。

可当他们达到这种程度,没有往上继续爬的想法的时候,他们瞬间就会堕落,强壮的身躯他们有,强悍的技巧他们也有,从生死场磨练出来的经验他们同样也有,可战斗力他们没有?

国军的武器不好吗?人数不多吗?可战斗力有吗?没有。

类比的话,大概就是50军,内战的时候,战斗力低下,基本形成不了战斗力,等两年后朝鲜战争,一二三四次朝战直接拉满,第三次战役的时候,再无同级别武器的情况下,在汉城全歼英国重型坦克营,这战斗力差距说是云泥之别没啥问题。

人换了吗?其实底子基本没换,武器换了吗?其实也还是那些,就是多了一个去战斗的理由而已。

对于第二鹰旗军团的蛮子而言,他们已经没有战斗的理由了,他们已经成为了公民,为什么要打这种死战,意义何在?能晋升吗?基本不能,从公民到骑士并没有那么容易,当公民在罗马欺男霸女,鱼肉其他蛮子多好的,为啥要上战场。

换以前的时候,一整个满编花花绿绿头发的蛮子禁卫军,为了成为公民,绝对能扎在原地和屯骑死磕,哪怕战损80%,只要命令到位,活下来的都是公民,蛮子都会死磕到底。

因为屯骑并不强,哪怕是进入意志超越状态,也只有部分的士卒达到了,而且也只有两三击之力,就会燃尽,诚然那两三击对于素质军团根本没有办法抵抗,二到三的交换比对于蛮子而言是问题吗?

不是问题。

可对于已经成为公民的蛮子来说是问题,好不容易成为公民,就是为了死在这里?

扯淡呢那是!

我溃散了咋了,我认为打不过啊,罗马公民法里面允许我们在打不过的时候投降啊,我只是躺了而已,不行你把我踢出去就是了,我违背了罗马公民法吗?没有,我只是打不过对手而已。

很无耻对吧,但这是合理了。

罗马帝国允许公民在打不过对手的时候投降,然后罗马帝国甚至会掏钱赎回这些战败的公民,如果罗马帝国没有赎回这些公民,这些公民自己出逃回来,只要踏上版图,他身为敌国奴隶的身份就会被解除,然后恢复自己的身份。

所以对于蛮子来说,溃散就溃散了,能打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反正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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