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只是微笑地点头示意一下,有的则是兴奋地大喊着,甚至还有一个人跑了过来,跟着他一起并肩而行,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傻乎乎、乐呵呵地看着他一直笑,笑得陆恪都有些发毛起来。还好,这个人的耐力不够,跑了不到五分钟,他就坚持不下去了,陆恪趁机拉开距离,渐渐把他抛在了身后。
平时绕着校园跑一周,约莫二十五到三十分钟左右,但今天他却在十八分钟之内就跑完了,提速着实明显,以至于他进入训练场的时候,气息有些不太稳定。
每天一万米的跑步,重点不在于速度,而在于耐力和稳定,不过,现在陆恪也意识到了,他应该开始尝试变速跑,以不同的速度完成一万米的任务,因为在比赛过程中,体力的消耗不是匀速的,而是不断变化的。
但思绪还没有来得及理清楚,耳边就传来了一阵欢呼起哄声,这把陆恪吓了一跳。顺着声音看过去,然后就看到看台上聚集着十几个人,他们此时正在振奋地挥舞着拳头,疯狂地朝着陆恪咆哮着、呐喊着,就好像演唱会现场看到了偶像的小女孩一般。
陆恪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一幕,跑动的路线都绕了一个弯。
现在才不过七点出头而已。按照往常的惯例,由于大部分课程都是九点开始,所以整个校园才刚刚苏醒,一片安静。训练场之上,只有负责值班的工作人员,除此之外根本就看不到任何人。但现在,观众席上居然出现了一小群人,而且还在疯狂呐喊?
这世界绝对是疯了!
回过神来,陆恪认认真真地倾听了一下,却发现他们正在呐喊着,“斑比!斑比!”那此起彼伏的声音在不断颤抖着,甚至因为太过激动而撕裂开来,开始劈叉,开始沙哑,场面着实有些喜感,惹得陆恪不由就轻笑了起来。
显然,昨晚的那一场比赛,让陆恪成为了整个校园里的明星。
在美国的高中和大学里,体育氛围十分浓厚,高中时期最为风光的无疑是四分卫,或者篮球队的队长,诸如此类;而大学时期,比赛与联盟接轨,更加职业化一些,学生们会因为一场胜利而尽情欢呼,也会因为一场失败而大肆破坏,即使对体育运动不感兴趣的学生也不例外,这是一种学校的荣誉感。
在美国生活了如此多年,陆恪是知道这一点的。可是,他完全没有料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主角,至少没有如此之快。毕竟,他是中国人,在这个移民社会之中依旧没有能够融入主流的中国人。
陆恪朝着应援者们挥了挥手,简单地打了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