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这一听,算是知道点什么,原来是早年就在干这行当了,后来,大当家洗手不干,直到现在,才重新入伙,还又当了老大,这就更容易挑拨了。【全文字阅读.】{请在百度搜索哈,全文字阅读}
“辣块妈妈的,”陈风继续说道:“那我问你,你这次来抢劫我们瓷窑之前,是不是大哥说过,这里很容易打劫,但是,为了保险,把所有的人都带上?然后你一拍胸脯,说道三十人就够了,就带着这三十来个人,送死来了?”
陈风这么说,就更是诈他了,而且,说得越详细,就越容易让人上钩,至于究竟说得对不对,那就看眼前这个家伙的表现了。
果然,这个家伙脸色一真发白,不知道是身体虚弱,还是心里空了。
二当家想起早晨来的时候,他们是这么说过,大哥让把所有的兄弟都带上,而他觉得没什么危险,带上三十个人,就足够了,现在想想,难道是大哥在激自己?
“还有那个瞎眼的家伙,其实是他背叛了大哥,所以,大哥才把他刺瞎了,但是,要去虎山山寨,只有加上他,才好容易得手。”陈风继续说道。
“你说,是三哥背叛了大哥?不,这怎么可能,当初三哥还救过大哥的命!”二当家说道。
原来那个瞎眼的是三哥啊,看这个二当家的年龄,不是老四,就是老五啊。
两人对话,越说越神,常遇春心里的佩服,也越来越多,恩人和自己的年龄差不多,但是,查探别人心中所想和联系各种刚刚出现的事务的能力,却是一流的,这样的人,值得自己效忠。
想要当老大,不一定武功有多高,但是,眼光却一定要高才行,心思也一定要敏锐,能洞察人心。
其实,他不知道,陈风只是在瞎懵而已,只是,他懵得很准。
“三哥偷了大哥的女人。”陈风说道。
能够让过命的交情还反目成仇,那么,女人是最好的选择,陈风按照自己的思路,继续地说道。
“你是说,三哥偷吃了薛婉瑜?怪不得,我向大哥提起过薛婉瑜,大哥默不作声,原来中间有这一档子事,大哥将仇人的女儿当作干女儿,养了十几年,原来是留着自用的,被三哥给占了先,这也难怪。而薛婉瑜双腿残疾,难道是大哥干的?”二当家说道。
这些话,却在陈风的脑子里轰的一下。
薛婉瑜,干女儿,那么,这大当家,真的就是钟老板!
当初在扬州城,四处通缉,却没有他的下落,连那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