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组织别的所有活动。
组织方叫旅游团也好叫活动中心也好,名字都无所谓;
但现在全民运动,做这一项就有利可图。
而做这些,就和高尔夫一样,需要装备,需要环境,需要相应的服务。
玩高尔夫的大多是成功人士,玩高尔夫多半是休闲;
从休闲而引发开去,只要高端的休闲项目,未尝不可以做联营。
不一定要高尔夫球场都做,但这里不是有这么多兄弟么?
大家一人做一样,相互之间完全用市场价结算,谁不亏了谁,不过提供一种渠道形成一种松散联营,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利头就大了。
至于说高尔夫的装备,球场当然要赚;但不能仅限于此。
我们商场很多,也将这个做起来,顺便可以给球场做广告,这都是互惠互利的行为。
虽说买装备能挣点钱,但我还不靠这个养家。
我只是希望所有纳入我掌控范围的企业,能相互磨合、降低交易成本、最终达到1+1>2的效果;而不是1+1<2或者2的效果。
球场的管理系统肯定要上我的系统,我会收取管理费;
文少可以随便问我三哥或者老六他们,我收取的管理费来自管理成本和费用的降低那一块,并不占你便宜。”
是的,在殷亦桀的施压下,文殊同严重感觉我们会占他多大便宜,因此他心下有很大的抵触情绪。
我不能说殷亦桀不对,所以只能另辟蹊径从旁绕过,最终才给一个不算解释的解释。
毕竟,我现在没必要谈判对方解释,解释的多了,姿态放得太低,会让人欺负。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贱,这我改变不了。
所以我的姿态更多的是控制在我愿意和文殊同重新合作的范围内,而不是表现的低姿态。
我说完大家都安静下来。
这也正常,我和殷亦桀态度不同,或者说截然相反,由不得人不思考。
不过殷亦桀这时候并未再说话,我想他如果开口,我的诚意就该打折了。
过了片刻,文殊同很是客气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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